第四十七章 :杨花飘血-《雷神传之雷神再世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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话中意思,清楚明白,除了挺剑刺向雷霆,这天下之大,天苍苍,野茫茫,天边一片红高粱!
拿眼一瞧,世间之大 ,竟再也没了无烟容身之所!
大千世界 ,茫茫人海 ,再也没了无烟立足之地 !
不可以,我不可以杀了雷霆哥哥!
看着雷霆一双大眼,无烟嘴角一丝笑意,也闪现了出来,从雷霆眼睛里面,无烟清晰地看见了一个表情淡漠,神色冷峻 ,一手提着天霜剑的无烟!心里猛地一惊!
这不是我!不是无烟,至少不是真正的无烟!
站在我对面的,哪是雷霆哥哥!是我无烟心中执念,梦之所系,心之所牵,魂萦梦牵!
心头再猛地一跳:师傅让我提剑杀了雷霆!
刹那间,无烟眼中慌乱之色,却悄悄地消失不见,眼神逐渐清明,大眼轻轻一晃,一眨眼,已是一片秋水之色!
心里面瞬间转过了无数的念头:师傅让我杀了雷霆哥哥,那怎么可以?无烟怎么能杀了雷霆哥哥?
普天之下,没有这样的道理!无烟生来命苦,到现在,还不知亲生父母是谁,即便这条苦命,也是师傅当年雪地里,捡回来的,归根结底,还是她的,今天,我就再还给她!
春花灿烂,生于这世间,短短不过二十几年,掐着指头,都能数的过来,二十几年,其实就是一瞬间!
在无烟看来,就这匆匆的二十几年,似乎今天要画上句号,就要做个了断,心底陡然就生出了无限的感慨。
杨花飘絮,柳叶垂垂,不过是短短的二十几年,但是已经足够了!我情,我爱,我来过,经历过,拥有过,天长地久算什么!
柳絮翻飞,杨花轻摆,泪水慢慢就模糊了双眼!
细细想来,哪灵山溶洞里的几个时辰,竟是自己短暂人生,最快乐的时光,但无烟心底,一阵暖流缓缓流过,今日就算死了,也不枉来这世间走了一遭!雷霆哥哥,你别怪我,也别怪我师傅,怪只怪无烟命苦!
雷霆哥哥!你可知道,无烟心里没有一刻,没有一秒,无时无刻,不在惦记着你?你知道么?吃不下,睡不着,原来思念就是得了病,病的如此厉害,病得如此难受 ,简直就是病入膏肓!病入骨髓之间!
那不就是癌症么!而且扩散到了全身,扩散到了发梢,已经没有良药了!
雷霆哥哥,已经无药可救啦,绝情的毒药,已经吃下了!人世间再也寻不到解药!但为何这一副穿肠的毒药,吃了下去,却让我开心到了极致,开心到了极点,开心的要死!
我不可以杀你,谁来都不可以,百花老祖下凡,也不可以!
雷霆哥哥,你再看我一眼,看我一眼就好,雷霆哥哥,无烟永远是你的,永远的永远,你看好了,你的无烟来了!。。。。。。。
雷霆哥哥,你仔细瞧瞧,还好,无烟今日还穿着一身崭新花衣,早上还化了淡妆,这淡妆,那也是灵儿姑娘手把手教给我的 !
雪儿妹子送我的紫色眼影,因为要来见你,也特地抹在了眼皮,雷霆哥哥,你瞧瞧,这紫色眼影,漂亮的紧!
一想到能来到这平山之巅,一想到能再见你一面,哥哥,无烟已经好几宿没睡了!心里面敲鼓一般,那会想到,相逢竟会是这般情状!哥哥,我走啦,让我临别之时,再喊你一句,雷霆哥哥!
无烟想到这里,一双长长的睫毛,忽闪一眨,突地朱唇微起,轻声叫道:
“雷郎!雷郎!。。。。。。。”
两声雷郎之后,俏目中亮光一闪,右手抓住天霜剑剑柄 ,霍地倒转剑身,对准了自己胸口,狠狠一剑,刺了下去!
剑身一刺进无烟胸口,每个人都清晰地听见“噗”的一声响声 !
一剑刺下,立刻血花飞溅,花无烟一双俊俏大眼,此时却瞧不见一丝痛苦之色,恍惚间,竟是满眼的喜悦,满眼的欢喜,嘴角上翘,却是微微一笑,一张脸瞬间灿烂如花,妩媚娇艳!
哪个潇洒飘逸的白衣少年,又在无烟眼前悄悄晃动,瞧起来摇摇晃晃,缥缈虚幻,竟然有些不太真实,但,雷郎啊,你一定要记住无烟临别时的这一张笑脸!
而在这一瞬间,无烟脑海中灵山溶洞里的故事,竟清晰异常,像是放电影一般,一幕幕,一帧帧,毫不遗漏地,又在眼前过了一遍,感觉竟然是那么的快活,那么的留恋,那么的难舍。
这一幕,定格在脑海深处,恰如佛光初现,凤舞九天!
即使天道轮回,历尽生死大劫,渡尽琼崖沧海,灯枯油尽,魂飞魄散,在无烟心底,恐怕是再也无法忘记,再也不敢忘记!
初见之时,无尽酒店大厅中,那个风度翩翩的白衣少年,陡然就在无烟眼前鲜活起来,瞧起来清晰非凡,鲜活至极!
这白衣少年脸上那一抹淡淡的笑意,瞧起来,若有若无,如今,那一抹笑意还悄悄挂在雷霆唇角之间,无烟一双柳叶弯眉,轻轻一皱,嘴角也涌出一丝笑意,而那把名满天下的天霜剑,已经透胸而过!
天霜剑,丹铁生自作圣榜神兵剑气谱上排名第七,昔日慕容家铸造大师,慕容长声晚年倾力之作。此剑面世之时,整个剑身之上,罩着一层寒光如霜,经久不散,因此得名:天霜剑!
天霜剑剑锋,长三尺三寸,刃宽一寸二分,整把剑,飘逸灵动,当年剑神也曾手持此剑,指点江山,扫荡群魔,举世公认的绝世好剑!
慕容长声,慕容家族早期,最富盛名的铸剑大师,天霜剑虽在圣榜神兵谱上仅仅排名第七,但却是世间凡人双手所能打造的巅峰之作,一剑难求,非同小可!
但这一剑,自无烟心窝正中,透胸而出,从她前胸直达后背!
那把红穗剑柄,还紧紧攥在无烟双手之中,而无烟后背花衣,被剑刃透之而出,后背花衣外面,还露着半尺剑锋,剑尖处一串鲜红的血珠,正自缓缓滴落,血光闪烁,映着午后的骄阳,散发出一抹令人惊人心魄的血色光芒!
这番变故事发突然,转眼间血花飞扬,广场众人皆都啊了一声,灵儿这一桌五个女子,以及无烟身后百花门年轻女弟子,更是一片惊声尖叫,谁都知道,这一剑刺下去,妥妥地要了无烟的命!
一剑刺下,明晃晃的平山之巅,一代百花门倾城美女花无烟,就这样香消玉散,悄然而逝!
而山顶上嗖嗖的凉风,陡然吹得大了起来,一阵呜呜咽咽的风声,响彻在平山之巅!
凉风嗖嗖,但每个人心底,都清清楚楚听见了哪风声中的呜咽!如歌似泣,却又悠远深长,恍惚间,你能看见,在哪暮春的清晨,迎着朝阳,花儿又开了几朵,雨又下了几滴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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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-------------编者的话-------------------
不负苍天不负卿,苍天许我笑红颜!天若有情天亦老,天若少年也多情!
手中一杆生花笔,写尽天下不老情!若问我心魂归处,碧波流水俩鸳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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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这样把无烟写死了,我心底下涌出一片冰凉,我竟然比无烟还要绝情!
死了也好!再也瞧不见这人世间尔虞我诈,争权夺利,欺心盗名!但无烟终究是让我写死了!
自古红颜多薄命,自古红颜困柴房!
而无烟这姑娘,生来就是这般命苦,搁下笔,合上书,划一只火柴,点上一支红双喜,我就悄悄地问自己:孽障,为何把无烟写死了?
但那只红双喜,在我嘴角悄悄地燃着,没有一丝表情,一抹淡淡的香烟,在我眼前悄然升起。
大半年了,不想再写了,无烟都死了,我还写个毛的雷神传!
我常常想,我生活也算富足,至少也是衣食无忧,为何要心血来潮,写个毛线的雷神传?
再说了,我也不是写小说的料子啊,这三年来,没日没夜,跟着书中人物,自己心情跌宕起伏,整个人心力交瘁,蓬头垢面,人不人鬼不鬼的,图的啥!
我生于农家,长于农家,从头到脚,都是一个地道的农民!即使住进了城里,看见街边卖菜的乡亲,还是有种说不出的亲切,地瓜土豆,瓜果蔬菜,用不着也要买上一些。
城里人,心机多,可怜我这么多年,还是没有学会,心里面总觉得有些遗憾!这样也好,你们就当我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吧,一世为农,终身为农!这样挺好!
再怎么说,一家三代,都是农民,根红苗正呀!
作为一个地道的乡村弟子,活了半辈子了,心里面的愿望已经基本实现,小时候在我家房顶,用稻草塞烟囱的哪个小伙伴,前几年欠了钱,已经跑路了!
背后使坏,把我推进沟里的哪个儿时小伙伴,如今还在工地搬砖,而我,还能坐在电脑前写字,还能抽着红双喜,吃着肯德基,和他们一比,我过得已经是天堂般的生活!
不管咋样,无烟还是让我写死了!
看着镜子里的自己,觉得瞬间就憔悴了许多,衰老了许多,沧桑了许多,眼泪又不争气地自眼角流了下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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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负苍天不负卿,苍天许我笑红颜!天若有情天亦老,天若少年也多情!
手中一杆生花笔,写尽天下不老情!若问我心魂归处,碧波流水俩鸳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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